聚焦“五项管理” 落实“双减”政策 ---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考试管理”“双减”35问
作者:swsy 时间:2021-10-26 15:36 浏览次数:0次
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以及考试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简称“双减”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校管理和教师指导工作,特发布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考试管理”、“双减” 35问。手机管理5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有什么规定?
答: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制定手机管理办法有什么要求?
答: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确定专人管理。
3)《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细化手机管理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加强教育引导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做好家校沟通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学校应积极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睡眠管理5问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校加强科学睡眠的宣传教育提出什么要求?
答: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7)《睡眠管理通知》对学生睡眠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8)《睡眠管理通知》对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作出什么规定?
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一是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二是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三是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9)如何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答:《睡眠管理通知》明确:一是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10)如何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答:《睡眠管理通知》明确,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读物管理5问
11)《读物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答:一是目的和范围。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界定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是管理职责。明确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进校园中的管理职责及其管理边界,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负责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是质量要求。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
四是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明确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主体和可选择的推荐目录范围,确定了推荐的“初选一审议-确认-备案”四个程序。另外,考虑到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学校的特殊性,明确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
五是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明确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对校园书店经营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六是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12)《读物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答: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3)学校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以及推荐程序是什么?
答:《读物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四个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14)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有哪些?
答:《读物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15)《读物管理办法》规定须追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作业管理5问
1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对各地各校把握作业育人功能提出什么要求?
答:各地各校要把作业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要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7)《作业管理通知》对学校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出什么要求?
答: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18)《作业管理通知》对教师加强作业指导、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提出什么要求?
答: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19)《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提出什么要求?
答: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20)《作业管理通知》对各校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出什么要求?
答: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对作业质量和时长的统筹。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
体质管理4问
2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是什么?
答:《体质管理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2)《体质管理通知》对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有何要求?
答:《体质管理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23)《体质管理通知》对中小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一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24)《体质管理通知》对体质健康监测提出哪些要求?
答:学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考试管理5问
25)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的主要功能在于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除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
26)义务教育学校可以组织哪些考试?
答: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27)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命题有哪些要求?
答: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可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校分别阅卷。
28)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如何组织考试?
答: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以综合采取趣味游戏、汉字听写、朗读诵读、口语交际、戏剧表演、生活应用等寓考于乐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其他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实行书面纸笔考试;科学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可采取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讨论、辩论等活动方式进行考核;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合理确定方式进行考核。初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书面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合理确定方式进行考核。
市、县(区)对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29)教师和学校如何运用考试结果?
答: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双减”政策6问
30)“双减”指的是什么?
答:“双减”指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31)“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32)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地,学校主要需作好哪几项工作?
答:(1)优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管控好作业的质和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3)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4)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实行等级评价,降低学生考试压力;(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33)“双减”对学校的课后服务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自2021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支持各地各校提供午休午餐服务。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
34)谁来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1)基础托管服务应由本校教师承担;
(2)特色课后服务中涉及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的,一般由本校老师承担,学校现有师资无法满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
(3)特色课后服务中涉及非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确有需要借助校外培训机构资源的,须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遴选,学校再从中选择,可以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4)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力量。
(5)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可按规定领取相应补助,其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35)教师能否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答:教师一律不得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对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撤销教师资格。